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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須知 / 住宿須知

新生住宿需知
一、入住時間:於開學前1下午17時至21時報到搬入(新生訓練前一晚亦提供住宿)
 
二、應備物品:個人盥洗用品、生活用品。禁止攜帶電器用品如電腦、電湯匙等,吹風機不在此限。床墊等寢具可現時於住宿申請處向本校合作社訂購報到日領取亦可家中自行攜來。
 
三、特別叮嚀︰團體生活為避免個人財物遺失造成過大損失,請家長勿讓學生攜帶大筆現金或貴重物品返宿,如為校內需繳之費用請於返宿後立即交舍監室代管,隔日晨點後領回。
 
四、其他常見疑問:
(1)參閱住宿生活作息表。
(2)提供住宿時間為每週日(或假期最後日)下午17時起至21時前返宿,每週五放學應返家,如配合學校重大活動則為合理之臨時調整。
(3)為確保住宿生安全及加強宿舍與家長對學生行蹤掌握,住宿生請假外宿、收假日晚到(2100後才返宿者)均需家長電話請假始準假,家長聯絡電話如有異動請主動告知更正。
(4)因故止伙食需於止伙日前7日至舍監室辦理。
(5)其他住宿規定,入住後參閱公告欄之學生宿舍管理規定。
(6)宿舍舍監室電話049-2334641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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