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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食品專欄 / 營養教育宣導專區 / 食品安全相關新聞事件 / 富味鄉向衛生局坦承內銷油品攙加棉籽油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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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味鄉公司終於向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坦承內銷油品攙加「棉籽油」重罰800萬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邀集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共同追查「富味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油品及棉籽油流向,發現該公司原聲稱含「棉籽油」之油品全部外銷與事實不符,陳姓負責人坦承內銷系列產品中有24項油品中攙加「棉籽油」,另有1件「調和花生油」產品添加花生香料未標示,衛生局以每案裁罰20萬元,25個品項裁罰500萬元,並就陳述不當事實,蓄意規避稽查裁罰300萬元,共計裁罰800萬元。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21日在五股區的「富味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業者宣稱,該公司3年前開始進口澳洲棉籽原油,直接運至彰化工廠進行精煉,精煉後的棉籽油出口至新加坡;另一部分精煉後的棉籽油製成調和油,出口至香港等其他國家,未於國內販售含「棉籽油」之油品。衛生局稽查人員現場持保留態度,攜回進貨憑證、生產品項、調製配方、產品標示及銷貨流向等文件資料進行比對。
衛生局經過抽絲剝繭仔細比對後,發現該公司3年來進口棉籽原油5,828.62公噸,再比對出口報關數量僅有「棉籽油」約1,851.53公噸,與業者原聲稱含「棉籽油」之油品全部外銷不符,剩餘數量流向亦交代不清,衛生局立即要求該公司提出說明。富味鄉公司陳姓負責人23日晚間至衛生局坦承,該公司內銷系列產品中有24項油品中攙加「棉籽油」,另有1件「調和花生油」產品添加花生香料未於外包裝標示。衛生局針對25件產品涉及標示不實部分,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8條,以每案20萬元最高裁罰標準,裁罰500萬元。另富味鄉公司規避衛生局稽查原料來源及銷售流向,陳述不當事實,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7條,衛生局依法裁處300萬元,並就所涉相關刑事不法事項移送檢調機關擴大偵辦,將針對國內流通及出口產品全面清查。
衛生局已要求富味鄉公司針對25項標示不實之產品全面下架回收,並呼籲民眾若針對該公司產品有疑慮,可向各通路商辦理退、換貨,衛生局再次強調所有油脂製造業者生產製造過程,均須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以維護民眾食品安全。

資料詳洽: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 林冠蓁科長 電話:2257-7155


品項名稱:
一級黑麻油3K
花生油(花P18)
芝麻香油3L
芝麻香油4.5L
芝麻香油(香P18)
香P190
P3芝麻香油
大利芝麻香油
東昇香油
統馨芝麻香油
大豐芝麻香油
火鳥芝麻香油
大吉芝麻香油
正味芝麻香油
正芳芝麻香油
大班芝麻香油
高級芝麻香油
大富芝麻香油
聯合芝麻香油
大勝芝麻香油
黑麻油(麻B18)
聯成黑麻油3L
聯香一級芝麻香油3L
聯香特級芝麻香油3L
富味鄉調和花生油:添加花生香料未標示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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