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國立草屯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自評表-D(仍維運資通系統)

稽核項目

稽核結果

佐證資料

符合

不符合

1.核心業務及其重要性

1.1核心業務及重要性盤點

ˇ

 

核心業務來源(例:組織法)

2.資通安全政策及目標之訂定

2.1資通安全政策訂定及核定

ˇ

 

資通安全政策

2.2資通安全目標之訂定

ˇ

 

資通安全年度KPI

2.3資通安全政策及目標宣導

ˇ

 

函知各單位、會議宣導、網站公告、教育訓練、辦理測驗、E-mail

2.4資通安全政策及目標定期檢視

ˇ

 

管審會會議資料,資安政策之檢視。

3.設置資通安全推動組織

3.1設定資通安全長及資通安全推動小組

ˇ

 

資通安全組織及資通安全組織成員表

3.2資通安全組織運作

ˇ

 

資通安全委員會或管審會簽到單(資安長參加會議次數)

4.專責人力及經費之配置

4.1專職()人員配置

ˇ

 

呈報署內專職()人員公文、附表1-資安專責人力表

4.2經費之配置

ˇ

 

附表2-經費配置表(近三年)

5.資訊資產盤點暨風險評估作業

5.1資通系統及資訊之盤點及核心資通系統、相關資產之標示

ˇ

 

附表3-資訊資產盤點表

5.2資通安全風險評估及因應

ˇ

 

附表4-威脅弱點評估表

附表5-風險評鑑彙整表

附表6-風險改善計劃表

6.資通安全防護及控制措施

6.1資通安全防護及控制措施

ˇ

 

實體安全管理程序書、存取控制管理程序書、通訊與作業管理程序書、系統開發及維護管理程序書。

7.資通安全事件通報、應變及演練相關機制

7.1訂定資通安全事件通報、應變及演練相關機制

ˇ

 

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管理程序

7.2資通安全事件通報、應變及演練

ˇ

 

1.資安事件通報:教育機構資安通報平臺113年資料

2.113年通報應變演練:演練證明(演練平臺通報資料、簡訊、Email)

3.社交工程演練紀錄及改善情形

4.附表7-社交工程演練結果統計表

8.資通安全情資之評估及因應機制

8.1資通安全情資之評估及因應措施

ˇ

 

收到情資項目可進行網頁公告、全機關轉信等,並對於機關可能面臨之情資狀況應進行分析評估並留存紀錄。

9.資通系統或服務委外辦理之管理

9.1選任受託者應注意事項

ˇ

 

提供校務行政(含學習歷程)系統外之委外服務案RFP或廠商服務建議書(含委外廠商之資安能力要求項目、附表8-委外廠商資安管理作業自評表)

另請針對以下項目自我檢核:

1.應符合資安法施行細則第四條之受託者(委外廠商)應具備與應提供事項,如資安專業人員、資安管理措施或第三方驗證。

2.系統上線之安全檢測證明。

3.應與廠商約定委外系統適用之防護基準。

4.應與廠商約定維護水準,如保證系統的完修時間,符合資安維護計畫中的最大容忍中斷時間,備份週期符合系統 RPO

5.應依資安維護計畫,落實委外廠商與人員簽署保密協議。

6.應將軟體開發生命週期之各階段安全要求納入合約。

7.應將委外關係結束後之資料返還、刪除與保密責任列入合約要求中。

8.應約定受委託廠商,知悉資安事件的通報與應變處理責任。

9.2監督受託者資通安全維護情形應注意事項

ˇ

 

提供校務行政(含學習歷程)系統外之委外廠商定期維護紀錄或委外廠商自我檢核表如:附表9-委外廠商查核暨自我檢核項目表,於管理審查階段說明及討論,且應包含維護作業中之資安項目及議題。

自我檢核內容同9.1

9.3是否辦理委外廠商查核?

ˇ

 

1.提供校務行政(含學習歷程)系統外之委外廠商自我檢核表如:附表9-委外廠商查核暨自我檢核項目表

2.應於委外廠商查核作業後落實追蹤改善要求,並於管理審查會議說明。

3.委外廠商如已通過ISO27001等資訊安全管理系統標準驗證,可請廠商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10.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辦理業務涉及資通安全事項之考核機制

10.1訂定考核機制並進行考核

ˇ

 

1.機關相關獎懲法規。

2.113年機關相關人員奬懲。

11.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及實施情形之持續精進及績效管理機制

11.1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之稽核機制

ˇ

 

年度稽核計畫、稽核查檢表、稽核報告書、最近1次之實地稽核訪視及書面審查紀錄、管理審查會議紀錄(含追蹤改善情形)

11.2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之持續精進及績效管理

ˇ

 

矯正預防處理單、管理審查會議紀錄(含說明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之持續精進及績效管理執行情形)

12.管理面

12.1資通安全專責人員

 

 

4.1

附表1-資安專責人力表

13.技術面

資通安全防護

13.1防毒軟體

ˇ

 

軟體授權(截圖)

13.2網路防火牆

ˇ

 

軟體或硬體、防火牆管理介面證明(截圖)

14.認知與訓練

資通安全教育訓練

14.1資通安全專責人員

ˇ

 

附表10-資通安全教育訓練統計表

14.2一般使用者及主管

ˇ

 

附表10-資通安全教育訓練統計表

其他建議稽核項目

14.認知與訓練

資通安全教育訓練

14.3資通安全專責人員以外之資訊人員

 

 

附表10-資通安全教育訓練統計表

15.管理面

15.1資通系統分級及防護基準

 

 

附表3-資訊資產盤點表

15.2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之導入

 

 

足以證明機關持續導入資通安全管理系統之文件

15.3內部資通安全稽核

 

 

11.1(二年一次)

16.技術面

安全性檢測

16.1弱點掃描

 

 

自行維運或委外之重要資通系統(防護需求等級為高或保有個人資料者等優先),應提供弱點掃描紀錄(主機及網頁皆要做弱點掃描,初測跟複測皆需要繳交)(二年一次)

資通安全健診

16.2網路架構檢視

 

 

資通安全健診網路架構檢視報告(資通安全健診報告跟修補證明,二年一次)

16.3網路惡意活動檢視

 

 

資通安全健診網路惡意活動檢視報告(二年一次)

16.4使用者端電腦惡意活動檢視

 

 

資通安全健診使用者端電腦惡意活動檢視報告(二年一次)

16.5伺服器主機惡意活動檢視

 

 

資通安全健診伺服器主機惡意活動檢視報告(二年一次)

16.6目錄伺服器設定檢視

 

 

資通安全健診目錄伺服器設定檢視報告(二年一次)

16.7防火牆連線設定檢視

 

 

資通安全健診防火牆連線設定檢視報告(二年一次)

資通安全防護

16.8具有郵件伺服器者,應備電子郵件過濾機制

 

 

過濾機制或經授權之軟體硬體(截圖)

1.附表1-資安專責人力表

2.附表2-經費配置表

3.附表3-資訊資產盤點表

4.附表4-威脅弱點評估表

5.附表5-風險評鑑彙整表

6.附表6-風險改善計劃表

7.附表7-社交工程演練結果統計表

8.附表8-委外廠商資安管理作業自評表

9.附表9-委外廠商查核暨自我檢核項目表

10.附表10-資通安全教育訓練統計表

11.有關技術面16.616.8,若機關無相應設備,請勾選「符合」,並於佐證資料欄位中註明無此設備。

12.其他建議稽核項目將不記入缺失,僅為向機關提供建議。

備註:附表13可依臺教國署資字第1140034117」函所提供之附件填寫後檢附。

附表410如機關有相對應表單可依機關原表單提出佐證。

 

消息公佈欄

跳至網頁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