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草屯高級商工職業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宣導實施計畫
107年9月17日107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通過
壹、 依據
一、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小組實施計畫(107年6月7日106學年度鑑輔小組第4次會議修定。
二、 107學年度南投區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鑑定手冊。
貳、 對象:學校老師及家長。
參、 方式
一、 會議宣導:高一新生輔導導師會議、期初導師會報、IEP/ITP會議或校
務會議…等相關會議宣導。
二、 家長宣導:親師座談會宣導及個別宣導。
三、 網頁公告宣導資料:學校網頁、特教組及資源班網頁。
四、 校內宣導:各處室公佈欄。
肆、 宣導內容
一、 特殊教育學生的相關權益說明。
二、 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放棄特殊教育學生身分』說明
三、 鑑定提報作業時程說明。
四、 各障礙類別鑑定流程及備審資料說明。
伍、 原則
一、 特教組及資源班應積極宣導身心障礙鑑定的重要性。
二、 教師應對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要了解,應主動向特教組及資源班提出班上疑似學生。
三、 教師應協助提供需鑑定學生學習及輔導相關資料。
四、 學校端務必使家長了解學生的權益及鑑定之重要性。
陸、 本實施計畫經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委員會議決議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