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草屯商工職業學校
112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鑑定需繳交資料一覽表
請同學於鑑定期程內,務必將資料繳交至特教組!
障別 | 需繳交的資料 |
自閉症 | 1.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有則附) 。 2.無身心障礙證明或身障證明有效期限在 3 個月內者,檢附醫院 6 個月內醫師診斷證明。 3.至少一個學期各科成績(請影印期末收到的個人學期成績單) 。 |
情緒行為障礙 | 1.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有則附) 。 2.無身心障礙證明或身障證明有效期限在 3 個月內者,檢附醫院 6 個月內醫師診斷證明。 3.連續半年或 6 次以上就醫紀錄(詳細資料請看背面) 。 4.至少一個學期各科成績(請影印期末收到的個人學期成績單) 。 5.有其他佐證資料請一並繳交(如:重大傷病卡) 。 |
智能障礙 | 1.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有則附) 。 2.無身心障礙證明或身障證明有效期限在 3 個月內者,檢附醫院 6 個月內醫師診斷證明(詳細資料請看背面) 。 3.至少一個學期各科成績(請影印期末收到的個人學期成績單) 。 |
視障、聽障 肢障、病弱、 腦麻 | 1.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有則附) 。 2.無身心障礙證明或身障證明有效期限在 3 個月內者,檢附醫院 6 個月內醫師診斷證明(詳細資料請看背面) 。 3.至少一個學期各科成績(請影印期末收到個人學期成績單) 。 4.視障附視野圖、聽障附聽力圖。 5.有其他佐證資料請一並繳交(如:重大傷病卡) 。 |
學習障礙 | 1.至少一個學期各科成績(請影印期末收到的個人學期成績單) 。 2.學習弱勢科目佐證資料(國文考卷、數學考卷、作文、週記) 。 3.醫生診斷證明書(有則附)。 |
國立草屯商工職業學校資源班鑑定宣導暨108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鑑定醫院診斷證明摘要補充說明
梯次 | 辦理時間 | 參加對象 |
第一梯次 | 09/11-10/31
(9月11日前先向特教組或資源班提出名單及相關資料。) | 1.新鑑定。 2.重新鑑定。 3.更改障礙類別鑑定。 4.放棄特殊教育學生身分。 |
第二梯次 | 112/02/21-04/05 | 1.跨教育階段鑑定 2.重新鑑定 3.更改障礙類別鑑定 4.放棄特殊教育學生身分。 |
請轉知醫師惠予協助盡量在診斷證明註明以下事項 | |
障別 | 需要注意事項 |
視障聽障 | 1. 臨床診斷:建議含病名及相關診斷等。 2.相關檢驗結果: (1)申請視障鑑定請註明左右眼矯正後視力值;若視野有缺損,請註明視野缺損情況。 (2)申請聽障鑑定請註明左右耳聽力檢驗結果數值。 3. 病史及治療摘要:現在的主要症狀。 4. 若正在進行視力/聽力矯正或治療,建議含治療期間、治療方式、用藥情形及用藥結果等。 5. 若有進行心智評估,建議含心理衡鑑日期、測驗工具名稱、測驗結果等,或申請心理衡鑑報告以說明前述所需內容。 |
學 障 智 障 情 障 自閉症 | 1. 請醫師註明:接受治療次數與頻率、用藥狀況,如有完整心理衡鑑報告或重大傷病卡可一併檢附。 情障就醫紀錄需達連續半年或逹 6 次以上。(就醫時間請務必註明!) 2. 臨床診斷:建議含病名及相關診斷等。 3. 現在病況:建議含現在的主要症狀,若有情緒與行為問題請描述之。 4. 相關檢驗結果:若有進行心智評估,建議含心理衡鑑日期、測驗工具名稱、測驗結果等,或申請心理衡鑑報告以說明前述所需內容。 |
腦性麻痺 肢體障礙 身體病弱 | 1.臨床診斷:建議含病名及相關診斷(例:障礙部位之障礙情形)等。 2. 病史及治療摘要:現在的主要症狀。若正在進行矯正或治療,建議含治療期間、治療方式、用藥情形及用藥結果等。 3. 相關檢驗結果:若有進行心智評估,建議含心理衡鑑日期、測驗工具名稱、測驗結果等,或申請心理衡鑑報告以說明前述所需內容。 |
1.獲取此資格者到三年級時才有資格參加身心障礙升學考試(僅有身心障礙手冊也可報考)。
2.今後鑑定均需要提供學生 IEP 教育計畫至少半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