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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宣導 / 112鑑定資訊及應備資料

國立草屯商工職業學校

112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鑑定需繳交資料一覽表

請同學於鑑定期程內,務必將資料繳交至特教組!

 

障別

需繳交的資料

 

自閉症

1.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有則附)

2.無身心障礙證明或身障證明有效期限在 3 個月內者,檢附醫院 6 個月內醫師診斷證明。

3.至少一個學期各科成績(請影印期末收到的個人學期成績單)

 

 

情緒行為障礙

1.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有則附)

2.無身心障礙證明或身障證明有效期限在 3 個月內者,檢附醫院 6 個月內醫師診斷證明。

3.連續半年或 6 次以上就醫紀錄(詳細資料請看背面)

4.至少一個學期各科成績(請影印期末收到的個人學期成績單)

5.有其他佐證資料請一並繳交(如:重大傷病卡)

 

智能障礙

1.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有則附)

2.無身心障礙證明或身障證明有效期限在 3 個月內者,檢附醫院 6 個月內醫師診斷證明(詳細資料請看背面)

3.至少一個學期各科成績(請影印期末收到的個人學期成績單)

 

 

視障、聽障

肢障、病弱、

腦麻

1.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有則附)

2.無身心障礙證明或身障證明有效期限在 3 個月內者,檢附醫院 6 個月內醫師診斷證明(詳細資料請看背面)

3.至少一個學期各科成績(請影印期末收到個人學期成績單)

4.視障附視野圖、聽障附聽力圖。

5.有其他佐證資料請一並繳交(如:重大傷病卡)

 

學習障礙

1.至少一個學期各科成績(請影印期末收到的個人學期成績單)

2.學習弱勢科目佐證資料(國文考卷、數學考卷、作文、週記)

3.醫生診斷證明書(有則附)

 

國立草屯商工職業學校資源班鑑定宣導108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鑑定醫院診斷證明摘要補充說明

 

梯次

辦理時間(南投區)

參加對象

 

梯次

 

   09/11-10/31

 

(911日前先向特教組或資源班提出名單及相關資料)

1.新鑑定。

2.重新鑑定。

3.更改障礙類別鑑定。

4.放棄特殊教育學生身分。

 

   第二梯次

 

  112/02/21-04/05

1.跨教育階段鑑定

2.重新鑑定

3.更改障礙類別鑑定

4.放棄特殊教育學生身分。

 

請轉知醫師惠予協助盡量在診斷證明註明以下事項

障別

需要注意事項

 

 

 

視障聽障

1. 臨床診斷:建議含病名及相關診斷等。

2.相關檢驗結果:

(1)申請視障鑑定請註明左右眼矯正後視力值;若視野有缺損,請註明視野缺損情況。

(2)申請聽障鑑定請註明左右耳聽力檢驗結果數值。

3.  病史及治療摘要:現在的主要症狀。

4.  若正在進行視力/聽力矯正或治療,建議含治療期間、治療方式、用藥情形及用藥結果等。

5. 若有進行心智評估,建議含心理衡鑑日期、測驗工具名稱、測驗結果等,或申請心理衡鑑報告以說明前述所需內容。

 

智 障 情 障 自閉症

1.   請醫師註明:接受治療次數與頻率、用藥狀況,如有完整心理衡鑑報告或重大傷病卡可一併檢附。

情障就醫紀錄需達連續半年或逹 6 次以上。(就醫時間請務必註明!)

2.   臨床診斷:建議含病名及相關診斷等。

3.   現在病況:建議含現在的主要症狀,若有情緒與行為問題請描述之。

4.   相關檢驗結果:若有進行心智評估,建議含心理衡鑑日期、測驗工具名稱、測驗結果等,或申請心理衡鑑報告以說明前述所需內容。

腦性麻痺

肢體障礙

身體病弱

1.臨床診斷:建議含病名及相關診斷(例:障礙部位之障礙情形)等。

2.  病史及治療摘要:現在的主要症狀。若正在進行矯正或治療,建議含治療期間、治療方式、用藥情形及用藥結果等。

3. 相關檢驗結果:若有進行心智評估,建議含心理衡鑑日期、測驗工具名稱、測驗結果等,或申請心理衡鑑報告以說明前述所需內容。

1.獲取此資格者到三年級時才有資格參加身心障礙升學考試(僅有身心障礙手冊也可報考

2.今後鑑定均需要提供學生 IEP 教育計畫至少半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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