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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生輔組 | 發佈: 倪永寬 | 時間: 2024-12-20 08:51:28
主旨:檢送「各級學校114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宣導資料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12月2日臺教學(五)字第1132805598號函辦 理。
二、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請利用集會加強宣導旨揭注意 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 展,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另提醒教師多加關懷、了解 學生身心狀況,適時給予輔導協助。
三、寒假期間,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或急需主管教育 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請先行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 或本署校安中心,均有專責值勤人員24小時輪勤,聯絡方 式如下: (一)教育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2)33437855、 33437856;傳真:(02)33437920。 (二)本署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4)37061349;傳真:(04)23302764。
四、提醒學校,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請確依教育部 「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 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