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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健康中心 | 發佈: 陳春梅 | 時間: 2025-08-28 08:50:29
※ 114 學年度學生戶外教育活動填報及團體保險事項公告 ※
一、保險給付規定
依據「114 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保單條款」,被保險人於參與戶外教育時,因疾病或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失能或身故者,最高給付保險金 300 萬元。
二、戶外教育定義
指學校依相關法令訂定實施計畫,並經學校核定通過,於學期期間在校園以外場域進行之教學活動。但不包括非計畫核定之時間、地點,或未實際參加活動之情形。
三、申請保險金須檢具文件
請領各項保險金者,須檢具以下文件:
- 經學校核定通過之實施計畫。
- 參加戶外教育之證明文件。
- 被保險人若為未成年者,須另檢附家長或法定代理人同意證明。
四、活動前填報程序(承辦人必讀)
戶外教育經學校核定後,活動前請戶外教育活動承辦人至專區完成填報:
填報所需基本資訊:
- 本校日間部學校代號:080406
- 學校名稱:南投縣國立草屯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