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草屯商工學生宿舍生活作息時間表 | |||
時間 | 作息 | 注意事項 | |
6:30-7:00 | 起床及盥洗 | 播放音樂,同學起床盥洗。 | |
7:10 | 早點名 | 一、在餐廳實施點名。 二、依特殊狀況調整點名地點。 | |
7:30 | 離開宿舍 宿舍關閉 | 宿舍於早點名後關閉,所有學生不得再返回,直至下午放學(17:00)後才能進入宿舍。宿舍關閉期間,如因故需進入寢室,須由宿舍管理員(舍監)於下午15:00上班後陪同,始得進入宿舍。 | |
17:00 | 宿舍開門 | ||
17:00-18:00 | 晚餐時間 | 請於17:55前儘早用餐;外出應申請外出單並注意路程,避免遲到返校。 | |
18:00-19:00 | 自由活動 及盥洗 | 服儀應整齊,不得穿著睡衣、拖鞋等進出宿舍。 | |
19:00 | 晚自習點名 | 於餐廳依排定座位就坐,由宿舍學生幹部點名。 | |
19:00-19:50 | 第1節 晚自習 | 一、於餐廳依排定座位就坐自習。 二、非休息時間禁止講手機、拿外食、睡覺、聊天或擅離餐廳等,以免影響他人讀書。 三、不得穿著拖鞋,可著涼鞋、球鞋、皮鞋。 | |
20:10-21:00 | 第2節 晚自習 | ||
21:00 | 晚 點 名 | 一、在餐廰實施點名。 二、依特殊狀況調整點名地點。 三、點完名後,應立即返回宿舍,不得在外逗留遊蕩或拿外食。 | |
22:30 | 熄燈、就寢 | 22:30至22:50所有人於各該寢室內,由各區學生幹部不定期查鋪並關閉各區公共電源,夜讀者使用個人檯燈, 23:00後不得再盥洗,並避免走動,討論功課應小聲交談,以免影響他人就寢。 | |
附註 | 一、收假日於21:00在餐廳點名,無法準時返宿者,應於點名前(17:00-21:00)請家長以電話通知舍監或值班學務創新人員完成請假程序。 二、每周擇一日之(或放假前最後住宿日)19:00至21:00為宿舍大掃除,禁止任意申請下街外出、外宿等影響打掃工作。 三、住宿生相關生活作息除遵守舍監、學務創新人員之督導,並應服從學生幹部之指揮。 四、住宿生違反相關規定者,視情節依本校學生獎懲規定議處。 五、宿舍緊急事件聯絡專線:049-2334641(下午17:00至隔日上午8:00) 白天上班時間請聯絡本校生輔組:049-2362082轉分機:2121。 |